对于遗体用途,医疗机构会非常明确地告诉捐献者及家属,遗体将用于局部解剖和系统标本制作两方面,最终保留不会十分完整,火化后骨灰不再交付家属。遗体捐献须知:
1、捐献遵循自愿、无偿,只接受完整遗体,不接受单纯器官。
2、捐献时需直系亲属同意签字,捐献后骨灰不返还。
3、本人临终时,直系亲属或委托人应尽快通知接受单位,由接收单位派车接收遗体。并向家属核发《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书》。
4、为了保证捐献的遗体健康卫生,不至造成各种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如鼠疫、病毒性肝炎等。
5、遗体接受范围:常住北京市的公民遗体。扩展资料:各地区捐献遗体基本流程: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无偿捐献办理流程: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律师解析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自主决定无偿捐献自己的器官或遗体,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言、遗体。捐赠器官或遗体的自然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出同意捐赠的意思表示,也可以订立遗嘱。
律师解析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律师解析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律师解析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自主决定无偿捐献自己的器官或遗体,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言、遗体。捐赠器官或遗体的自然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出同意捐赠的意思表示,也可以订立遗嘱。
律师解析 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程序: 1、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办理。 3、申请人领取一式两份表格后,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 4、表格中执行人意见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关系密切的亲友等填写。 5、表格填写完毕后,请携带三张一寸(或二寸)的照片,直接到区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遗体捐献纪念证书及捐献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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