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抚州法律咨询 > 抚州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法院做了审前调查,我判缓刑,可去了又没

法院做了审前调查,我判缓刑,可去了又没

刘** 江西-抚州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0.10.29 05:41:05 380人阅读

法院做了审前调查,我判缓刑,可去了又没

其他人都在看:
抚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抚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公诉案件最终以人民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
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2020-10-29 05:42:0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