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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罪司法解释

贾** 黑龙江-佳木斯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0.26 22:41:56 344人阅读

扰乱法庭秩序罪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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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严重扰庭秩序案件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1994.9.26 法复〔1994〕5号)
人民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刑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 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量刑。对于这种案件,可以由该法庭合议庭直接审理、判决。如果原审判组织是独任审判的,则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审理严重扰庭秩序案件,应当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扰庭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其他犯罪的,应移送公安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10-26 22:4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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