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
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上述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2、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3、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4、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6、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2)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3)委托鉴定的要求。
(4)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5)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6)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7)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8)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专业解答相关方先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鉴定机构进行审核,要是符合条件就受理,然后组织专家团队查阅病历、听取双方陈述等,全面分析后形成鉴定意见。最后,鉴定机构出具详细报告并正式送达相关方。
专业解答在医疗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可共同授权医学协会进行鉴定,但若有异议,需遵循平等公正原则,允许各自单独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满足鉴定需求。
专业解答处理医疗事故鉴定,按流程进行:委托人(患者或卫生部门)办理委托,医学会受理后告知材料需求。专家鉴定组调查,当事人出席陈述,回应问题。专家团队深入研究后,依据过半数意见得出权威鉴定结论。
专业解答处理医疗事故鉴定,按流程进行:委托人(患者或卫生部门)办理委托,医学会受理后告知材料需求。专家鉴定组调查,当事人出席陈述,回应问题。专家团队深入研究后,依据过半数意见得出权威鉴定结论。
专业解答处理医疗事故鉴定,按流程进行:委托人(患者或卫生部门)办理委托,医学会受理后告知材料需求。专家鉴定组调查,当事人出席陈述,回应问题。专家团队深入研究后,依据过半数意见得出权威鉴定结论。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 1、当事人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委托; 2、医学会受理后要求当事人提交材料; 3、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当事人按期参加,陈述意见和理由,回答问题; 4、专家鉴定组进行讨论,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律师解析 1、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确定启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并且由当事人协商或者人民法院指定鉴定机构,确定后由人民法院统一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人民法院委托后,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3、司法鉴定机构确定受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后,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鉴定申请人关于鉴定费缴纳事项,一般而言,鉴定费由申请人先预交。 4、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5、在鉴定过程中,司法鉴定人应对全部检材进行审查,必要时召集双方当事人举行听证。 6、鉴定期限,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在确定启动鉴定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7、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以下步骤: 1、当事人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委托; 2、医学会受理后要求当事人提交材料; 3、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当事人按期参加,陈述意见和理由,回答问题; 4、专家鉴定组进行讨论,根据半数以上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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