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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房产更名为我的名字,需要准备什么?流程是什么?多少钱?
继承公证
只要是你爹妈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住房,不管登记人是他俩谁姓名,这房子都属于他俩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份额。你爹过世,需要在他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按照继承法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你爹名下那一半房产。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你母亲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再做公证,得到公证书,你母亲就可以凭这个,和你爹死亡证明,婚姻证明,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她一人姓名房产证就可以。
由于对你的情况不了解,现作如下解答。怎么办理手续,您可以看一下下面: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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