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河源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
黑价联〔2016〕23号。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
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列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额3收费
2.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2收费
3.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收费
4.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按0.5收费
5.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以上标的额比例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每件法律服务费最低收费额500元,最高收费额不得超过8万元。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四、代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与委托人单独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共同明确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项目和内容,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
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3〕1号)中有关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6年5月16日。
自立户口当户主;2,就必须要有自己的房产。户口迁移流程,带上户口本,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1、身份证原件,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征得迁入同意,根据迁移类型不同,选择交验,申请迁移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3,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填写迁移户口申请书(迁移理由),有随迁人员的:购房入户(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就业入户(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夫妻投靠(结婚证)等资料,还需要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迁移证;4,再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即可,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
小孩户口是紫金县的,想转学到河源市去读书,具体手续流程如下:
1、向需要转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由转学入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学位后,到安排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并开具接收证明;
3、将转入学校开具的接收证明交到转出学校。 办理地址:相关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 办理电话:与相关学校联系询问或咨询各区(市)县教育局 转学是指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且户籍变更,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需要转学到其他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办理转学要求: 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
第一周办理。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
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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