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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调解书”能否约定以不动产物权直接抵付给债权人,并约定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李* 浙江-金华 债务债权咨询 2020.10.17 13:11:29 359人阅读

法院“民事调解书”能否约定以不动产物权直接抵付给债权人,并约定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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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可约定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不能约定以不动产物权直接抵付给债权人,因这违反了《物权法》关于抵押的规定,而调解必须是合法的。《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2020-10-17 13:1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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