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黔西南法律咨询 > 黔西南其他法律咨询 > 公共场合言语过激导致孕妇早产一个半月,需要负责任吗?

公共场合言语过激导致孕妇早产一个半月,需要负责任吗?

杨** 贵州-黔西南 其他咨询 2020.10.15 13:05:53 456人阅读

公共场合言语过激导致孕妇早产一个半月,需要负责任吗?

其他人都在看:
黔西南律师 其他律师 黔西南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您好,您咨询的是健康权纠纷相关问题;
2、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本案中公共场合言语过激导致孕妇早产,行为人侵犯了孕妇以及新生儿的生命健康权,可以主张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4、本案中的孕妇以及新生儿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020-10-15 13:07:5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