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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盗窃三次,金额不超1500能不能构成刑事案件

王* 广东-东莞 刑事诉讼咨询 2020.10.15 12:38:02 425人阅读

一月盗窃三次,金额不超1500能不能构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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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盗窃三次,虽然金额不超1500元,但已经属于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属于刑事案件,应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10-15 12:4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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