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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为被监护人利益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申** 湖北-孝感 子女抚养咨询 2020.10.12 20:53:06 406人阅读

非为被监护人利益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是无效还是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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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违法,应当赔偿损失。既不是无效也不是可撤销。不论认定无效还是可撤销都可能影响第三人利益。《民法通则》激弧馆旧弋搅龟些骇氓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2020-10-12 20:5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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