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长春法律咨询 > 长春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

何** 吉林-长春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0.12 14:56:05 334人阅读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

其他人都在看:
长春律师 行政类律师 长春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对于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网上这一段话写的很清楚了。我就根据高手写的举个例子好了:甲把乙丙两个人打了一顿,乙伤势重、丙伤势轻。乙丙分别递交诉讼状,则这就形成了两个案件,诉讼标的是两个:甲对乙的侵犯和甲对丙的侵犯。但这两个标的是同类的,都是甲对别人的侵犯行为及其要负起的赔偿责任。如果和当事人同意合并为一个案件审理的话,即构成了普同诉讼,诉讼标的是同一类(侵犯、赔偿)中的两个(对乙、对丙)。从审判结果来看更容易理解一点,因为乙丙伤势不同,则赔偿金额应该不同,这就说明标的是两个而不是一个。但这两个标的是同类的,或者说是相似的。理论部分如下:1.普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这是普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基本区别。如一人对数人实施加害行为,造成损害时,数人作为共同诉讼人分别向加害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正因为普同诉讼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而不是同一的,所以共同诉讼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对其中一个诉讼标的作出的判决,其效力也不及于其他的诉讼标的。2.普同诉讼中各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一定存在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3.普同诉讼是一种可分之诉,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具有性。因此普同诉讼,既可以单独,也可以共同。共同的,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而当事人又同意合并审理的,就形成了普同诉讼。4.对案件的合一审理与分别判决在普同诉讼中,因当事人合并进行诉讼,则对案件合并花孩羔绞薏悸割溪公娄进行审理。所谓合并审理,是指将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置于同一空间和时间一并进行审理,即以同一个法庭,同一段时间完成调查、辩论,使共同诉讼人、对方当事人都一同完成诉讼行为。当然,合并审理只是审理行为的合并,而不是审理对象的合并,审理对象是案件的事实,不同的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不尽相同,审理的对象也有所有不同,如此才能分别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做出正确的裁判。人民对普同诉讼虽然是合并进行审理,但基于不同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各自的,各自享有不同的实体权利或承担不同的实体义务,因而应对不同的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分别作判决。如此便于共同诉讼人各自决定是否行使上诉权,以及判决生效后是否行使申请执行权。

2020-10-12 14:57:0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一个种类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中的特色。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因此,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2、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因此,书证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书证在民事诉讼中是普遍被应用的一种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3、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外国民事诉讼法一般都没有将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的证据类型对待,仅将其归入书证和物证的种类中,我国民事诉讼法鉴于其具有的特点,将其归为一类的证据加以使用。5、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格式化后的硬盘通过恢复取得的信息等等,与传统的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有所区别。6、证人证言。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其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以作为法官判断相关证据真伪的参考依据。从性质上来说,鉴定意见与其它证据类型很重要的区别在于:鉴定意见本身是构建在其它证据材料基础上,得出的鉴定人的主观判断。在其它证据类型中,都力求证据材料契合客观案情,尽量与表述人的主观相分离;但在鉴定中,最有价值的反而是鉴定人通过主观知识鉴别证据材料的过程。8、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指人民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后的记录。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法院判决诉讼标的种类有哪些?

    专业解答诉讼标的一般有给付、确认、变更之诉等的诉讼标的。通常诉讼标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问题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在此关系里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

    2024.09.04 2288阅读
  • 民事诉讼标的的种类有?

    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标的的种类包含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的三种诉讼标立。当诉讼当事人之间无法就某一事情达成协商,就可以按照这三种分类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裁决,法院经过审理后会尽快作出裁决。

    2024.08.03 2350阅读
  • 民事诉讼标的种类有哪些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活动中诉讼标的的种类不可能由法律强行规定,而且诉讼标的的种类非常多,比如诉讼标的可能是违约金,可能是房产,也有可能是土地使用权、船舶或者是机动车等,诉讼标的是根据原告的诉讼状确定的。

    2024.09.24 2137阅读
  •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指的是什么

    专业解答诉讼标是同一种类指的是因为同一事实和原因而形成同类诉讼的,比如部分人因为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场地,都因为同一原因造成侵害的。诉讼标是同一种类还可能是因为同类事实或者同类原因而导致的。

    2024.09.21 8084阅读
  • 一般诉讼请求有哪三种类型?

    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诉讼请求包括确认请求变更请求给付请求。确认请求,也就是我们说的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到法院请求确认某种法律关系的存在或者不存在,如果这一段关系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2024.08.16 1161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