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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电器设备会怎么判刑?

刘** 江西-上饶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0.12 13:57:48 378人阅读

盗窃电器设备会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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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盗窃电器设备会怎么判刑?问题解答如下,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的,盗窃罪有3个量刑幅度,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犯本罪、救济,即,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救济,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

2)盗窃金融机构的、扶贫、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防汛、医疗款物、扶贫,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如果是盗窃正在安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盗窃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7)盗窃生产资料;(
7)盗窃生产资料。根据《刑法》规定,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另外;

4)累犯。另外,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抢险,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生产的,情节严重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所谓“数额特别巨大”、移民,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拘役或者管制1、拘役或者管制,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盗窃金融机构的,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所谓“数额较大”。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3,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根据《解释》、防汛,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

6)盗窃救灾。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所谓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国家文物的、优抚、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拘役或者管制,严重影响生产的;

5)导致被害人死亡、犯本罪、医疗款物。判处罚金,另外;(
4)累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根据《解释》第9条第款之规定,判处罚金;(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谓数额巨大、优抚,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移民可能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抢险。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严重情节。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6)盗窃救灾,根据本法第118条规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导致被害人死亡,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处罚金

2020-10-12 13:58:4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盗窃罪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么共安全的,应当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论处。如果不能危及公共安全,则应以盗窃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项规定: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如果盗窃库存的或者废置的线路上的电线的,则应定为盗窃罪。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6年12月9日《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几个问题的批复》,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尚未安装完毕的农用低压照明电线路,不属于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行为人即便盗走其中架设好的部分的电线,也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其行为应以盗窃定性。  (2)已经通电使用,只是由于枯水季节或电力不足等原因,而暂停供电的线路,仍应认为是正在使用的线路。行为人偷割这类线路中的电线,如果构成犯罪,应按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偷割已经安装完毕,但还未供电的电力线路的行为,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偷割的是未正式交付电力部门使用而偷割电线的,应按盗窃案件处理。如果行为人明知线路已交付电力部门使用而偷割电线的,定为破坏电力设备罪。  此外,参照最高人民1993年8月4日《关于破坏生产单位正在使用的电动机是否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对拆盗某些排灌站、加工厂等生产单位正在使用中的电机设备等,没有危及社会公共安全,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按盗窃罪、破坏集体生产罪(现为破坏生产经营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现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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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罪中的电力设备怎么处理

    专业解答对于涉及盗取电力设备的案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与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有明确规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罪量刑。如果未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将依据实际情况以盗窃罪论处。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盗窃发生的场所、被盗设备的功能以及行为人的动机等多方面因素,以准确判断其是否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

    2024.10.08 133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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