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宿迁法律咨询 > 宿迁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高空坠物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内容是该如何样的

高空坠物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内容是该如何样的

李* 江苏-宿迁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0.10 23:00:37 354人阅读

高空坠物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内容是该如何样的

其他人都在看:
宿迁律师 行政类律师 宿迁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高空坠物侵权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以下内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020-10-10 23:02:3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高空坠物管辖权法院如何确定?

    专业解答高空坠物管辖权法院是按照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确定。当然了,如果说能够找到具体咨询人的情况之下,那么按照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确定,完全是可以的,这是属于我国管辖方面的问题。

    2024.09.25 1492阅读
  • 高空坠物侵权的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高空坠物侵权的管辖法院规定是:应当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或者到被告方常驻地的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两个地区的法院会共同对高空坠物侵权案件进行管辖,双方都拥有管辖权。

    2024.09.20 1723阅读
  • 高空坠物侵权的法院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对于高空坠物侵权的管辖,法院的相关规定是由侵权行为地也就是高空抛物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来进行管辖。一般如果发生侵权行为,必须要到由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才可以的。否则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2024.08.15 1665阅读
  • 高空坠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专业解答高空坠物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应该选择被告人经常居住地的民事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民事侵权纠纷才可以由原告常住地的法院管辖,比如被告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或者被告被监禁等情形。

    2024.08.27 2257阅读
  • 高空坠物管辖范围是哪些单位?

    专业解答高空坠物的管辖范围由国土房管局,城乡建委和县规划局共同管理同时还有县财政局。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从建筑设计上对高空建筑物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建筑物的各个零件容易掉落。而财政局主要是防范高空坠物并及时拨款。

    2024.09.19 202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