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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骑的助力车后捆绑物品在路上行驶,一个60多岁的人骑电动车在我左后侧,车把挂到我后方物品上,我付主要责任,他为次要,导致对方摔倒腿部受伤,住院手术花费2万多,我已支付治疗费1万多元,交警责任认定书指明我未文明驾驶,对方为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这样合理吗?他还跟我索要营养费跟后续治疗费,他自己不愿意出一毛钱,我该怎么办?赔偿比例应该是7
于你驾驶的是助力车,因此该事故对方应承担主要责任以上。注意,与电动车同属一个类别车辆,因此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并无错误。如果你所捆绑的物品没有超过指定的宽度,且对方是在你车后侧面碰挂你车,属于责任认定不清,你可要求重新认定,要求重新认定责任。交通事故处理是有法定程序和具体赔偿项目、额度规定的,不是对方想要就能要的:你驾车超越对方挂倒对方除外。但是目前交警认定你“未文明驾驶”而没有指出具体表现。建议你现在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建议你暂停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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