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赠与合同或约定中如果明确赠与给夫妻一方,则不属于夫妻共有。
案情总结:
应将该房认定为其次女的个人财产。
案情叙述:
甲某有私房一处,生前将该房赠与其已经结婚的次女,并办理了公证。赠与公证书写明:甲某该房赠与其次女。后其次女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并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后该次女与其丈夫闹离婚并诉争于,双方对该房屋是否属于共有财产发生争议,此时甲某已经死亡。
该案审理认为,虽然该房屋赠与行为发生在受赠人持续期间,但甲某明确表明将该房赠与其次女,根据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应将该房认定为其次女的个人财产。
结合本案事实,甲某赠与书中,明确约定该房归次女所有,因此,根据新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争议财产应视为甲某次女一方的财产。
专业解答在婚姻期间,赠与行为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的资产,然而这种情况也存在例外。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持续阶段内,夫妇二人从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中所得到的财产,都应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然而,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指出该财产仅属于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将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
专业解答在特定情形之下,已婚夫妇中某一方赠予共有财产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可能被追回。此种情况下,夫妇双方需达成共识且同意,任何人不可擅自做出关于婚姻共有的财产决定,否则,如果某一位配偶违反了通常的生活需求,私自将婚姻共同财产转让给他人,那么这项赠予行为就应该被视为无效,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有权力去要求受赠者归还该项财产。
专业解答在法律层面,个人债务与配偶的共同财产需要划分清楚。个人债务应该用个人的财产来偿还,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抵债。例如,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友的资助请求被擅自答应了,或者个人未经家庭商议就进行商业经营活动且收益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两种债务都属于这种情况。
专业解答在处理个人负债和夫妻共同财产时,一定要先把债务的性质搞清楚。如果这债务是在结婚之前产生的,那一般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的那个人用自己的财产来还。这样分清楚的话,责任就很明确,财产权益也能得到合理的保护。
专业解答对于个体负债和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法律上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在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所需而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有债务。但如果这笔债务超出了日常所需,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不是双方共同的意愿,那么它就不属于共有债务。不过,除非债权人能够充分证明,否则这些债务可能仍会被视为共有债务。例如,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或者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债务,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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