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征收基本农田、耕地超过35公顷(525亩)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批准征收;上述土地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备案;
(2)征收农用地的,应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3)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可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也可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其他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另行办理;
(4)以法定程序批准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
(5)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6)按照被征收土地的用途给予各项补偿,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听取被征地者的意见;
(7)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要求举行听证会,在方案公告10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8)无异议的,征地补偿安置应到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应将补偿费用的收支情况公布并接受监督。
专业解答具体程序是:一、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二、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三、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房地产权证书。
专业解答1、发布征地公告。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完前三个步骤的工作之后,根据征询、听证、调查与登记的具体情况,拟定出正式的“一书四方案。
专业解答农村土地征用流程如下:提交土地使用申请及相关材料至县级以上国土房管局;制定农转建等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市级政府审批;市政府批准后,在村社区或乡镇政府公示。根据批准方案,编制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45天内制定具体补偿方案;最后,国土局支付土地补偿费等款项给农村集体和农民。
专业解答在合法征用集体土地过程中,需遵循农用地转用审批法规,由县级以上政府公告并主导实施。审批涉及城市和村庄建设用地外的农用地转建,须国务院或授权地方政府批准。征地流程包括:获取建设项目批复、建设用地许可、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制定拆迁计划,设立专项资金账户,申请拆迁许可证,发布公告,实施冻结措施,签订补偿协议,发放补偿款,执行拆除工作,全程依法进行。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农村耕地征地程序是什么,法律是怎样规定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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