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发生了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2020-10-06 13:21:40 回复专业解答对患者做二次手术不代表属于医疗过错,根据病情的需要院方对患者做二次手术是很正常的,对医疗过程的认定标准是,医疗过错的主体必须是正规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有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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