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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户口报的晚理由村里拒绝分地可以吗...以户口报的晚理由村里拒绝分

罗** 山东-临沂 结婚咨询 2020.10.06 13:16:43 38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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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农业户籍的人口均可以在村里分地,前提是遇上承包期满更改承包合同。   基于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计划生育、鼓励承包人扩大投入等方面考虑,物权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农村大部分耕地是在1983年和1998年左右分的,下一次分地要从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再过30年。但承包期内可以转包。物权法相关法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三十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2020-10-06 13:18: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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