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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股东兼法人,占30%股份,如果有人愿意接受我的股份和法人,而另

尹** 云南-临沧 经营管理咨询 2020.10.05 19:25:56 467人阅读

我是股东兼法人,占30%股份,如果有人愿意接受我的股份和法人,而另一个股东不同意,故意拖延(占70%股东),能否强制实行?可以的话,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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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应当就股权转让事宜,书面通知持股70%的股东,如这位股东30日之内不答复的,可以转让股权。
3、律师提示:股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导致股权转让无效。

2020-10-05 19:27: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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