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金流量缺额担保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现金流量缺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
(1)担保人条款,该条款须明确担保人的名称和主体特征,在有多个担保人的情况下,还须明确各担保人的责任形式和性质
(2)项目现金流量指标,该条款须明确项目在正式运营阶段每一周期的现金流量总额、可用于还贷的净现金流量额和最低现金流量额标准
(3)项目运营成本与费用指标,该条款须明确项目在正式运营阶段的最高成本费用限额及其构成,在正常运营情况下,项目运营成本通常应包括生产经营成本、维修与大修费用、更新改造投资费用、营业税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4)担保信用额,该条款应当根据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缺额或资金缺额确定担保人负担的备用担保额及其计算方法,这通常是按项目现金流量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5)违约事件及违反担保的责任,该条款须对造成现金流量缺额的各种情况加以定义,并应当明确不同违约事件的后果,这主要为担保清偿贷款、追加项目股权投资、向项目公司提供贷款、允许权利人动用担保留置金等责任
(6)担保金条款,该条款须明确担保人存入担保金的方式、存款银行、信用证安排、担保金执行条件和程序等内容。
律师解析 二手现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买卖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二手现房的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4.二手现房的规划使用性质; 5.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6.二手现房买卖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7.二手现房的交付和验收的日期、交付方式; 8.住房户口迁移; 9.维修基金的处理; 10.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2.买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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