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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十七岁,与二十二岁男孩叫来十八岁女孩在某人家发生了性行为。男孩也与女孩发生了第二天她去告我儿他们强奸会成立吗?
【法律意见】构成犯罪。【法律依据】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规定,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猥亵儿童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判5年以上。16周岁以下不承担刑事责任,14-16周岁只对特定罪行负责。14-18周岁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由其父母或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可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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