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连续4年基本没有盈利,2019年底法人邀请了一个新进股东,新进股东没有投入资金。新进股东是以销售单子入股(新进股东在入股前是保证有预计年销售额3000万,且说只要对方采购一批货就会付百分之六十的货款,通过原有股东商议同意以销售单子入股)。从2019年年底开始,新近股东以销售为由问法人所要公关费用,到2020年9月 份法人给其转了50万,但法人转费用时从未通知过其他两位法人(公司目前有四位法人)。但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9月份销售额确是80万,从第一批货开始却没有所说的先付百分之60的货款,新进股东说目前要见票三个月支付货款,然后6月份开的票到九月份底也未收到货款,目前新进股东又开始说是对方公司目前资金不足。目前导致公司运营苦难(为了这个3000万的项目投资了100多万的新设备,还有100多万的产品库存) ,我是大股东,以目前的情况和法人商议此事,说新进股东有欺诈嫌疑,但法人还是信任新进股东,和我说胆子小可以退股,以目前法人的态度和目前公司的情况我能退股吗?退股的话我能抽走我的份股金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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