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中山法律咨询 > 中山学校侵权法律咨询 > 2--6在幼儿园食物中毒怎么赔偿

2--6在幼儿园食物中毒怎么赔偿

王* 广东-中山 学校侵权咨询 2020.10.02 06:56:15 427人阅读

2--6在幼儿园食物中毒怎么赔偿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中山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使用了变质的原料。  
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  
7、误用有毒有害物。  
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  
10、个人卫生素质差。  
二、食物中毒分类  
1、微生物性食物中毒  
(1)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常伴有发热,其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大。  
(2)真菌毒素与真菌食品中毒,特点: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物中的真菌毒素;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真菌毒素,一般都是小分子化学物,对机体不产生抗体;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较明确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2、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发病快,期短,多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中毒程度严重,病程长,发病充及死亡率高;季节性和地区性均不明显,中毒食物无特异性;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以检测出有关化学毒物;误食混有强毒的化学物质或食入被有毒化学物污染的食物;临床表现因毒性物质不同而多样化,一般不伴有发热。  
三、禁止采购的食品  
1、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司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曾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者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020-10-02 06:57:1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