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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发现资金抽逃如何办谁的责任

杨* 云南-昆明 股权咨询 2020.10.01 06:05:54 459人阅读

股权转让后发现资金抽逃如何办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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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转让后发现资金抽逃如何办谁的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后发现资金抽逃责任由抽逃出资股东承担,抽逃出资股东也应对债权人在应缴的注册资本的本息范围内补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受让抽逃出资股东股权的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股权存在出资瑕疵的,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0-10-01 06:07:54 回复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1、犯罪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2、诈欺的对象主要是本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认股人;
  
3、行为方式除有虚假出资外,还包括抽逃出资行为;
  
4、既可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也可能发生于成立之后;
  
5、侵害的客体是公司或债权人的权益及公司财产管理制度。
  
6、本罪只是行为人自己应缴纳的资产份额,具有特定性;
  
7、行为人的欺骗行为是为了使他人相信自己已履行法定出资义务,因此并不表现为非法占有的直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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