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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叶* 云南-大理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0.01 01:35:28 464人阅读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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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2008年6月25日公通字(2008)36号)(节录)。
第六十三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一百条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关的单位犯罪。

2020-10-01 01:3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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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满足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构成要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专业解答满足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构成要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犯罪情节比较轻的,也有可能只会被判处承担拘役或者是管制等的处罚。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非法捕捞,都是会被判处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的,若是捕捞导致了稀有品种的消失,会加重其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2024.08.08 290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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