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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宾馆未参与组织,不承担法律责任。 现行法律并没有任何对未婚男女外出同住作出约束的规定,无论是《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旅游业治安管理办法》都没有这一方面的相关条例,与《婚姻法》也没有抵触的地方。 个人认为,男女入住宾馆,都是一种邀约和承诺,属于合同关系,旅馆可要求顾客出示结婚证,顾客便可避免万一查房而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当然顾客亦有权利不接受而另行选择住处。在现时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消费者有相当大的选择空间,在经济利益为首要的前提条件下,相信这一种规定会在旅馆渐渐淡化。所以,这种情况应由社会道德去约束,而不应由旅馆行业承担责任。
2020-09-29 21:23: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