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您咨询的是执行案件的相关情况。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7条的规定,如果执行中没有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况,应当在6个月内执行终结;但有本院院长批准的,还可以延长。你现在申请执行,如果还在执行时效期内,你可以向执行了解执行进程。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2条的规定,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结案的,向上级反映情况。
4.同时对于执行庭法官的情况,你也可以向上级反映情况。如果存在执行法官的情形,还可以向当地举报。
2020-09-28 19:44: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