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滴!婚姻状况有变化,户口簿上的相应信息应及时变更;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同情况下变更时要携带的材料也不同。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经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结婚或离婚后,需要到派出所更改户口簿上的婚姻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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