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长春法律咨询 > 长春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我想问法官判,我付抚养费到孩子独立生活时,和18岁止有何区别?

我想问法官判,我付抚养费到孩子独立生活时,和18岁止有何区别?

何** 吉林-长春 子女抚养咨询 2020.09.27 22:55:28 334人阅读

我想问法官判,我付抚养费到孩子独立生活时,和18岁止有何区别?

其他人都在看:
长春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长春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孩子到了18岁未必能生活,所以抚养费的支付不应以孩子18周岁为止。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
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有其他问题,请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2020-09-27 22:57:2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