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情势变更的情形有哪些,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如何理解和运用以上法条规定的情事变更?可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情势变更的概念情势变更,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合同赖以订立的客观情势发生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异常变动,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将导致显失公平的后果时,则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的制度。二、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一)情势变更的适用条件:1.须有不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商业风险的情势异常变动的事实。主要包括等价关系的严重破坏(如严重的通货膨胀,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和合同目的不达(如政府经济政策的调整)两种类型;2.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3.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4.情势变更是当事人于缔约时所不可预见的。5.情势变更使继续履行原合同将显失公平。(二)情势变更之适用条件的理解1.须有不属于不可抗力又不属于商业风险的情势异常变动的事实。“情势”即作为合同基础或环境的一切客观事实,“情势变更”即合同基础或环境在客观上的异常变动。对此,应作如下理解:(1)情势的变动应不属于不可抗力。原因在于,如果合同成立后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者难以履行的,用不着适用情势变更制度。()债务人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援用《合同法》第117条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违约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94条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合同,一方给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2)情势的变动应不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原因在于,合同是当事人进行未来计划的工具,合同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对正常的商业风险予以分配。正常的商业风险应由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以上的内容就是情势变更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的相关规定,要是您对于其还有什么其他的疑问可以再次咨询我们的律师。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政府政策可以构成情势变更吗,情变更适用条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审理商事合同纠纷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需要注意的方面有三个,分别为对没法预见主张的审查、商业风险和情势变更的关系、调查尺度的价值取向等,人民法院要遵循这三个原则来保护守约方的利益。
专业解答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办法预见、并非由不可抗力所造成、且不能归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若继续履行合同则会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或者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此时如果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请求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公平的原则,同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是否变更或解除。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