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临沧法律咨询 > 临沧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非法集资参与人的认定性质是什么

非法集资参与人的认定性质是什么

尹* 云南-临沧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27 10:06:43 467人阅读

非法集资参与人的认定性质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临沧律师 行政类律师 临沧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参与集资群众不应认定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理由在于:
1、我国刑法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归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参与集资群众的行为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集资群众的损失不属于财产权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其诉讼地位不应确定为被害人。
2、如果赋予参与集资群众的被害人法律地位,则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刑事判决的同时,判令被告人对参与集资群众的损失予以退赔。如损失追回可能鼓励集资群众继续参与类似活动,损失无法追回,则可能导致集资群众以判决为依据继续用法律内外的各种方式向政府讨要损失,带来诸多副作用。参与集资群众虽不认定为被害人,但应当是“诉讼参与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中的证人。从司法实务看,在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后,为保障集资群众的权益,帮助其参与审理环节追回集资款的清退,促进案结事了,公安机关可以向集资群众推荐出的诉讼代表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文书,但集资参与人诉讼代表人的推荐工作,建议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开展。

2020-09-27 10:07:4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非法集资参与人的认定性质是什么

    专业解答参与集资群众不应认定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我国《刑法》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归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参与集资群众的行为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集资群众的损失不属于财产权 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其诉讼地位不应确定为被害人。

    2024.07.16 139195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