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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陈* 天津-静海区 结婚咨询 2020.09.27 02:37:31 301人阅读

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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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初审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2、受理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三)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四)当事人持有: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3、审查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三)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4、报批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5、公告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您好,针对您的办理撤销婚姻登记的基本步骤问题解答如下,1、初审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2、受理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三)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四)当事人持有: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3、审查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三)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4、报批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5、公告婚姻登记处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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