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8岁未婚先孕,刚怀孕期间男方就跑了分手了抛弃了不再联系了,又跟别的女性在一起了。女方现在生下了孩子,一个人无力扶养,出生证上父亲一栏也是空的,这种情况可以说不清楚生父是谁而办理合法送养手续吗?
送养孩子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你好,武汉资深律师团可以协助您处理,如需帮助,可以详细沟通指导。
2020-09-29 08:5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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