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泰州法律咨询 > 泰州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妻子和前夫的女儿,有继承我妻子财产的权利

妻子和前夫的女儿,有继承我妻子财产的权利

ask****049 江苏-泰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0.09.26 13:19:05 472人阅读

妻子和前夫的女儿,有继承我妻子财产的权利吗?妻子和前夫是法院判决离的,女儿归前夫。

其他人都在看:
泰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泰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9209条

有权利

2020-09-26 14:20:3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遗产继承法》第210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1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单户厕鞠丿角搽携敞毛1顺序继承人继承”。“第1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遗产继承法》第310条“夫妻1方死亡后另外一方再婚的,有权处罚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妻子属于丈夫遗产第1顺序继承人之1。不但有权继承丈夫遗产中属于她应当继承的那部份财产。而且再婚时,有权处置她所继承的丈夫的遗产,其他人无权干涉。查看原帖采纳哦

2020-09-26 13:33:0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