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十堰法律咨询 > 十堰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批捕前需要指定管辖吗

批捕前需要指定管辖吗

任** 湖北-十堰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9.25 22:19:55 403人阅读

批捕前需要指定管辖

其他人都在看:
十堰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十堰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此问题,有观点认为:上级侦查机关对下级侦查机关在立案环节有指定管辖,审查批捕和审查不需要指定管辖。理由是:上级侦查机关的立案管辖指定实际上授予了下级侦查机关对案件的管辖权,的审查逮捕和审查工作都是“被动受理型”的,不需要再行指定管辖。比如,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实际上就强调的是“同级”原则。只要立案时经过指定管辖,批捕环节就无需再行指定。

2020-09-25 22:21:5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批捕阶段管辖是有指定的吗?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批捕阶段管辖是有指定的吗?的问题带来帮助。

    2024.08.05 2180阅读
  • 批捕阶段管辖是有指定的吗?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批捕阶段管辖是有指定的吗,批捕后取保候审向谁申请?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8.19 1834阅读
  • 批捕阶段管辖是有指定的吗?

    专业解答批捕阶段管辖是有指定的,一般批捕和审查起诉都是由人民检察院的专属职权,而正式的进入到审判的阶段那么就会由人民法院来进行负责,在处理时就会根据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2024.09.24 2045阅读
  • 批捕指定管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业解答关于批捕指定管辖的相关规定是刑事案件在立案的时候如果就是指定管辖的,到了批捕环节不会再专门的进行指定。刑事案件的整个侦查和批捕工作贯彻的是同级原则,指定管辖本来就是由上级侦查机关确定的,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时也是需要交给当地人民检察院的。

    2024.09.23 3027阅读
  • 批捕阶段管辖有指定的吗?

    专业解答对于批捕阶段管辖的指定一般都是有有的,检察院有特别的管辖原则;管辖,是指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分工。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划分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这样规定,有利于及时收集证据,查明案情,有利于诉讼参与人就近参加诉讼,并便于群众参加旁听案件。

    2024.09.27 5788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