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漯河法律咨询 > 漯河人身侵权法律咨询 > 银行消费者是指什么

银行消费者是指什么

潘* 河南-漯河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9.25 21:30:56 397人阅读

银行消费者是指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漯河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漯河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金融消费者的主体范围有哪些(一)消费者的主体范围大部分学者都认为消费者只包括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因为“消法”作为经济法当中较为重要的一部法律,其实质在于维护交易公平、促进市场发展,故而只有交易双方因实力差异、获取信息能力不同等原因造成地位明显不平等时,才可以放弃民法中“双方平等”、“买者自负”等原则,对处于弱势的一方进行倾斜保护。显然在传统实体交易中法人甚少处于弱势地位,故而将其排除在消费者行列之外情有可原。(二)金融消费者的主体范围笔者同意在传统领域中,消费者不应当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是金融行业有自身的特点,一旦消费行为向金融领域延伸,上述结论是否依然可靠?笔者认为不尽然。消费者之所以不包括法人,主要是由于以下三点:一是“消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弱者,法人在交易过程中不属于弱者,甚至处于强势地位;二是“消法”所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中,有一部分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三是即便法人购买了商品、服务,归根结底还是由个人进行消费。以上理由在传统领域中十分合理,而一旦涉及到金融领域则有待商榷。首先法人是否一定不属于弱者?目前大多数研究涉及此问题时总是一带而过,似乎认为“法人不属于弱者”是一个不必证明的常识,但笔者建议从“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两个方面具体分析主体地位,其分别对应消费者“信息获取能力不足”以及“实力弱小、维权困难”这两大困境。目前的立法实践一般着眼于“事前预防”,即强调经营者信息公开以保证金融消费者进行合理判断,而甚少提及“事后救济”中的倾斜保护,以致部分学者认为特殊保护的原因仅在于主体无法获得真实、有效的信息,却忽略了其自身实力大小对救济效率的影响,认为那些“实力不对等,但信息对称”的主体不属于金融消费者。但我们很难将一位虽然具备专业金融知识却清贫的教授排除在特殊保护之外,而显然这样的主体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获得足够信息。因此在判断主体是否属于金融消费者时,其事前与事后的地位都不能忽视。在“事前预防”中,除监管机构通过各种规定公开市场信息之外,消费者本身的素质亦是一大关键,而消费者的技能水平并不能孤立地看待,需要结合市场大环境进行综合评判。传统实体市场的信息获取并不复杂,消费者只需要得知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产地、生产日期等即可做出大致正确的判断,故而此时法人相较于自然人确有更多的信息获取渠道。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欺诈消费者行为指什么?

    专业解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2024.08.18 2446阅读
  • 银行消费者隐私权包括

    律师解析 银行消费者的隐私权包括: 基本信息受保护,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联系方式; 证件信息受保护,包括身份证、驾驶证、护照、执业执照; 职业信息,包括所属行业、职业状况、职位、工作经历; 财务信息,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财产、负债、消费记录。

    2024.10.06 1457阅读
  • 消费者向银行业保险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解析 在处理保险争议时,我们可以优先选择进行协商和调解的途径来化解纷争。如果这些手段都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权利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的形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当保险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上述人员的合法权益时,他们也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涉及到保险纠纷,我们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26 987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