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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妻离婚四年,孩子在前妻那,我除了每个月给抚养费。前妻找各种借口,跟我要钱,包括法院起诉等。我有什么办法杜绝这种情况么

王** 广东-中山 离婚咨询 2020.09.24 23:05:33 428人阅读

与前妻离婚四年,孩子在前妻那,我除了每个月给抚养费。前妻找各种借口,跟我要钱,包括法院起诉等。我有什么办法杜绝这种情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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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0-09-24 23:0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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