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回复
地区:天津-河北区
咨询解答:134条
日违约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以面积计费方式的供热采暖费的2‰;没有上限,滞纳金归供热部门所有。
用热户应在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逾期未交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日违约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以面积计费方式的供热采暖费的2‰;
未签订合同的,日违约金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供热采暖费的2‰。供热单位对逾期未交费用热户停热的,停热期间仅按停热天数收取热能损耗补偿费,违约金不再累计。
2020-09-22 16:39: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