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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主张不属于同类商品的抗辩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甲方是否有权继续使用

刘* 江西-新余 债务债权咨询 2020.09.21 16:12:16 376人阅读

甲方主张不属于同类商品的抗辩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甲方是否有权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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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著作权法、专利法中都有明确规定的。在著作权法中表现为职务作品,在专利法中表现为职务发明。两者规定大致相同,总的来说就是,如果是单位派发的工作,并且利用了单位的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得到的成果的知识产权都归单位所有。但是如果不是因为工作,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成果的归属就可以与单位约定。看你的意思,是想保护你设计出来的东西,但像我说的,有一部分已经是法定讥郸罐肝忒菲闺十酣姜的了,我建议你可以与单位商量说你设计的东西让你无偿使用某段时间,算是一个许可合同,有了这个合同就等于你也有了使用权利,省得到时候和单位搞不清楚。其实知识产权核心还是经济权利,你又不是搞学术科研需要多少专利来评职称,能够随便用就可以了,是吧。

2020-09-21 16:1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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