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内财产协议受法律保护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
婚内财产经双方协议,没有经过公证,但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协议时没有发生违法的要挟之类的,是当作有效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专业解答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协商确定的财产分割方案,原则上会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不过,只有满足特定条件,财产分割协议才能完全受法律保护。这些条件包括:第一,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没有欺诈或威胁的情况;其次,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现行法律。只要协议是按照这些要求和法律规定签订的,那么对双方都具有不可抗拒的法律约束力。
专业解答离婚协议的条款在符合我国法律的情况下,会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只要双方是自愿签署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也没有违背道德,并且已经完成了离婚登记,那么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导致协议被签署,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协议的内容。
专业解答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条款在离婚登记正式完成并获得法律保护后生效。协议并非立即生效,需经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所有离婚手续,包括提供协议文书。只有经过法定流程的离婚登记,协议才具备法律效力,单纯签字无效。
专业解答探讨协议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法律保护问题,需从几个方面考虑:离婚协议经签署并完成离婚手续或经法院调解书确认后,财产分割条款具法律效力;未完成离婚登记前反悔并提起诉讼,原协议失效;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若双方自愿且内容合法,受法律保护;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协议则不受保护。
专业解答若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签署并盖章,即视为有效并受法律保护。婚前协议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私自协商的离婚协议在诉讼中仅作为参考,不能作为直接裁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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