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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初期因保胎需要,向单位请了3个月假,并且有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现在单位岗位调整请问这样合理吗?

王** 广东-揭阳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09.20 15:25:13 429人阅读

孕期初期因保胎需要,向单位请了3个月假,并且有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现在单位岗位调整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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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保胎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020-09-20 15:2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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