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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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都要求每一个公民必须要赡养老人,没有法定赡养人的老人也会由政府出面予以赡养。那么,女儿有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呢?在我们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禁止性别歧视。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所以,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分男孩女孩的,等子女长大以后,也同样不分儿子女儿,都对父母要具有赡养义务,这个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免除。
2020-09-20 11:49:3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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