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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借期也没约定利息,按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可否主张从起诉至款还清日按6%年利率计息?

黄* 黑龙江-大庆 个人债务咨询 2020.09.20 11:44:54 342人阅读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借期也没约定利息,按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可否主张从起诉至款还清日按6%年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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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准确的说应该是主张从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超过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后,在前述标准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0-09-20 11:4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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