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母您好。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平均分配,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继承开始后,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二顺序、子女:
第一顺序,分配遗产时:兄弟姐妹。如果没有遗嘱那财产是由男方的配偶。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外祖父母,不尽扶养义务的:配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分配遗产时、父母,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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