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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的应收未收利息,如何缴纳增值税?

罗* 山东-聊城 债务债权咨询 2020.09.19 10:53:26 389人阅读

营改增后,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的应收未收利息,如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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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更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020-09-19 10:5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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