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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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广东什么前提可以生二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导读:广东二胎新政策您知道吗?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最新修订草案新条例对二胎生育正常有所放宽,取消了原条例对已婚育龄妇女按政策生育
第二个子女应有四年间隔期的规定,也就是说,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二胎不用间隔四年。
新条例规定广东以下八种情况可以生二胎。
1、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2、经地级以上市病疾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或
第一胎双胞胎均为残疾儿的;
3、再婚夫妻一方依法生育两个以内(含依法收养)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4、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属残疾儿的;
5、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6、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业、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7、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8、婚前双方均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注:为预防某些没有达到生育愿望的不法分子通过人为致残婴儿来获得许可,修订草案增加规定,对于故意致婴儿死亡或残疾的夫妻,将不再安排生育。
广东单独二胎新政策放宽无疑对于计划要二宝的家庭是一个天大的喜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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