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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违约金如何开具发票?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收取违约金时,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在开具发票时区别对待: 1,一般地,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入销售收入; 2,提供服务性业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服务业发票,并计入营业入; 3,因资金往来而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服务业发票,按金融保险业计征营税。这里要注意,如销售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或者未提供增值税、营业税应税劳务而收取的违约金,则不需要开具发票。
您好,关于违约金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违约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属于销售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收/支违约金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二.根据现行增值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三.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因对方未履行合同而导致违约收取的违约金,不是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收取违约金是不是需要开发票?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收取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发票?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违约金是否开具发票的情况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业解答租房合同不可以约定承租方开具发票,这是由于《发票管理办法》之中明确规定了发生应税行为的时候,需要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而对于租赁关系来说,一般都是承租方需要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专业解答不开发票而开具收据肯定是构成了偷税漏税的行为,发票是作为税务机关对公司企业征收税费的凭证,如果没有开发票,则肯定意味着公司没有进行缴纳税款,如果后期没有补开的情况下,则肯定是需要追究偷税漏税责任的。
律师解析 收取违约金开发票: 供货方 (收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 合同实施前违约的处理方法。 如果是供货方 (收款方)收取违约金,并且对方在合同实施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此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结算,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需要开具发票。 可以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具收据,有税务机关监制收据的地区,可经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据。 合同实施过程中违约的处理方法。 如果是供货方 (收款方)收取违约金,并且对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则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违约金。 收货方 (付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 如果是收货方 (付款方)收取违约金,则无论对方在何时违约,收取违约金一方只需开具收据给对方。 因为《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而收货方 (付款方)得到的违约金并不是生产经营收入,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
律师解析 收取违约金开发票: 第一,供货方 (收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 (一)合同实施前违约的处理方法。 如果是供货方 (收款方)收取违约金,并且对方在合同实施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此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结算,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需要开具发票。 可以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开具收据,有税务机关监制收据的地区,可经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据。 (二)合同实施过程中违约的处理方法。 如果是供货方 (收款方)收取违约金,并且对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则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违约金。 第二收货方 (付款方)收取违约金的情况。 如果是收货方 (付款方)收取违约金,则无论对方在何时违约,收取违约金一方只需开具收据给对方。 因为《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而收货方 (付款方)得到的违约金并不是生产经营收入,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
律师解析 当事人收取违约金一般是不需要开发票的。需要开发票的情形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但是收取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出具收据,写明支付违约金和收取违约金的人的姓名、住所;收取违约金的原因;违约金的数额;以及收取的时间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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