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兴安盟法律咨询 > 兴安盟其他法律咨询 > 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是什么

李** 内蒙古-兴安盟 其他咨询 2020.09.18 06:19:05 356人阅读

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兴安盟律师 其他律师 兴安盟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020-09-18 06:21:05 回复

1、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有规定了长辈对晚辈、夫妻之间、同辈之间的扶养义务。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