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景德镇法律咨询 > 景德镇判决执行法律咨询 > 对执行裁定不服复议申请执行局不裁定

对执行裁定不服复议申请执行局不裁定

刘** 江西-景德镇 判决执行咨询 2020.09.17 23:29:03 375人阅读

执行裁定不服复议申请执行局不裁定

其他人都在看:
景德镇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景德镇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作出的不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债权人对不予受理、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期满未申请复议,或者复议申请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就公证债权文书涉及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向人民提讼。

2020-09-17 23:30:03 回复

解答如下,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对民诉法234条第五项“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作了进一步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也应裁定中止执行:人民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执行中止制度是法律为了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定情况而做出的规定,旨在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实践中,中止执行的适用对于解决执行工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中止执行制度缺乏一定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因此存在着一定的消极影响,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权益。首先,执行中止裁定是法律赋予人民的一项裁决权,执行法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具体工作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个别法官因错误理解、适用法律规定而采取中止执行不当或违法采取中止执行的现象。其次,中止裁定的作出,意味着债权或其他权利在中止执行期间得不到实现,而且中止裁定一经送达即生效,如当事人无一个事后法律救济的机制,难以避免出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现象。尽管目前各也建起了一定的中止管理体制,更新了执行穷尽的理念,但这些均是内部的监督机制,是否真正做到穷尽执行措施,穷尽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仅靠这一些机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笔者认为要完善执行中止制度,确保当事人权益,对于中止执行裁定应该给予对裁定不服的当事人以一定的法律救济,即复议权。一方面可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的法律救济,有利于规范中止执行程序,确保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ttttt

您好,针对您的不服中止执行裁定应可以申请复议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对民诉法234条第五项“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作了进一步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也应裁定中止执行:人民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执行中止制度是法律为了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定情况而做出的规定,旨在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实践中,中止执行的适用对于解决执行工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中止执行制度缺乏一定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因此存在着一定的消极影响,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权益。首先,执行中止裁定是法律赋予人民的一项裁决权,执行法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具体工作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个别法官因错误理解、适用法律规定而采取中止执行不当或违法采取中止执行的现象。其次,中止裁定的作出,意味着债权或其他权利在中止执行期间得不到实现,而且中止裁定一经送达即生效,如当事人无一个事后法律救济的机制,难以避免出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现象。尽管目前各也建起了一定的中止管理体制,更新了执行穷尽的理念,但这些均是内部的监督机制,是否真正做到穷尽执行措施,穷尽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仅靠这一些机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笔者认为要完善执行中止制度,确保当事人权益,对于中止执行裁定应该给予对裁定不服的当事人以一定的法律救济,即复议权。一方面可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的法律救济,有利于规范中止执行程序,确保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ttttt

解答如下,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对民诉法234条第五项“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作了进一步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也应裁定中止执行:人民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执行中止制度是法律为了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定情况而做出的规定,旨在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实践中,中止执行的适用对于解决执行工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中止执行制度缺乏一定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因此存在着一定的消极影响,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权益。首先,执行中止裁定是法律赋予人民的一项裁决权,执行法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具体工作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个别法官因错误理解、适用法律规定而采取中止执行不当或违法采取中止执行的现象。其次,中止裁定的作出,意味着债权或其他权利在中止执行期间得不到实现,而且中止裁定一经送达即生效,如当事人无一个事后法律救济的机制,难以避免出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现象。尽管目前各也建起了一定的中止管理体制,更新了执行穷尽的理念,但这些均是内部的监督机制,是否真正做到穷尽执行措施,穷尽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仅靠这一些机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笔者认为要完善执行中止制度,确保当事人权益,对于中止执行裁定应该给予对裁定不服的当事人以一定的法律救济,即复议权。一方面可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的法律救济,有利于规范中止执行程序,确保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ttttt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对执行诉讼时效裁定不服应该怎么处理

    专业解答当事人或利害关系方若认为执行措施违法,可向相关法院提交书面异议。法院在15日内审核,理由充分则撤销或纠正,不足则驳回。不满者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提出标的物异议,法院同样审核并决定暂停或驳回执行。对裁定不满者,可申诉或起诉。

    2024.08.02 1275阅读
  • 当事人对执行裁定不服怎么办

    专业解答对执行裁定有不同意见者,可于裁定书送达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若执行行为违反法律,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异议,法院应在15天内审核并裁定。如对裁定仍有疑虑,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注意,异议和复议申请需采用书面形式,且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

    2024.07.27 1959阅读
  • 执行异议裁定不服,如何提起诉讼

    专业解答对执行异议裁决不满,可提起诉讼。 首先确定诉讼主体,如案外人或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或标的物有异议,可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申请。法院在收到异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审查,若异议充分则暂停执行或撤销、纠正执行行为;否则驳回。如对裁定仍有疑虑,且异议与原判决无关,可在裁定送达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由执行法院管辖。

    2024.07.20 1528阅读
  • 执行异议裁定不服,如何提起诉讼

    专业解答对执行异议裁决不满,可提起诉讼。首先确定诉讼主体,如案外人或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或标的物有异议,可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申请。法院在收到异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审查,若异议充分则暂停执行或撤销、纠正执行行为;否则驳回。如对裁定仍有疑虑,且异议与原判决无关,可在裁定送达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由执行法院管辖。

    2024.06.03 1717阅读
  • 当事人对执行裁定不服怎么办

    专业解答对执行裁定有不同意见者,可于裁定书送达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若执行行为违反法律,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异议,法院应在15天内审核并裁定。如对裁定仍有疑虑,可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注意,异议和复议申请需采用书面形式,且应在法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

    2024.05.10 2761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