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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半年怀孕了本来打算结婚因各种原因不结婚了彩礼需要退还吗?

153****6951 广东-东莞 财产分割咨询 2020.09.17 20:06:03 367人阅读

同居半年怀孕了 本来打算结婚 因各种原因不结婚了 彩礼需要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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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是否返还彩礼不能一概而论,在司法实践中还需具体考虑以下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两年以下),根据实际情况在返还彩礼时可适当减少。
(2)在同居期间女方有流产等伤害女方身体情形的,在返还彩礼时可适当减少。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但已经办婚礼仪式、一般公众已知悉的,根据实际情况,在返还彩礼时可适当减少。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达到两年以上的,不应返还彩礼。
(5)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导致女方以后不能生育的,则彩礼不应返还。
(6)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但彩礼全部用于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消费,则不予返还。
(7)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且育有子女的,彩礼可不予返还。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因为婚姻家事涉及较多的个人隐私,为保护你的个人隐私,如需帮助建议直接来电说明情况或添加V信,以便及时为您解决问题。

2020-09-18 17:14: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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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54981条

你好,可以要求退还部分

2020-09-17 21:1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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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0269条

虽未结婚,但已同居且有身孕,彩礼或许难以要回;男方或许还需支付因女方怀孕待产相关费用。

2020-09-17 20:51:29 回复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4339条

可以退还部分

2020-09-17 20:4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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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河池 咨询解答:7705条

详细原因是什么,彩礼给了多少钱

2020-09-17 20:3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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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保胎产检费用不需要返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对于有人吗?怀孕了因为男方不给彩礼离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一些地区,男女双方确定关系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会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结婚的诚意。因此,如果一方向对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的,为了与对方结婚必须给的钱,就属于彩礼钱。如果不是按照当地风俗给对方的财物,是双方感情好的情况下自愿给予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钱。
那么彩礼钱怎么退呢解决离婚退彩礼怎么退的问题,首先需要按照刚才所说的,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那么,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离婚退彩礼怎么退有着普遍的现实意义,由于结婚彩礼钱属于我国的传统习俗,大部分地区仍保留结婚送彩礼的风俗,确定离婚彩礼返还怎么处理,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由于农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结婚时,送给女方的彩礼钱高达数万元,甚至是借钱给女方彩礼钱。因此,法律根据彩礼对结婚的影响确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说实话,你这些误工费,生活费,精神损失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标准。但是因为你实际产生损失,可以主张,具体能支持多少,得看情况。打官司是个复杂的事情,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的,希望带资料详细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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